製造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

製造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

為了協助艱困企業渡過難關,並維持員工生計,經濟部於今(4)日公告今(110)年第2季「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凡有稅籍登記的製造業者及提供製造業技術服務之業者,在110年4月至6月期間,如屬營業額衰退達50%以上之「艱困企業」,政府即補貼該企業正職員工每個月經常性薪資費用4成(每月上限2萬元),最多補貼3個月,及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按正職員工數乘以1萬元,已獲109年4月至6月、7月至9月、10月至12月或110年1月至3月營運資金補貼者,不再補貼),請符合資格業者...